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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玉田邦力晋银公司涉嫌非法生产排污

2014年03月18日 15:37 来源:光明网 参与互动(0)

  2014年02月11日,保健时报社以“河北玉田县政府放任企业违法生产侵害居民健康”为题报道了关于在“玉田工业园区”所辖的后湖工业聚集区内,唐山古玉煤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玉煤焦化公司)经常排出浓烟和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当地村民的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的现象。

  报道刊发后,据当地群众反映无明显效果,并又向本报反映了以下问题。

再访:仍有企业违法生产排污侵害村民健康

  为验证玉田工业园区内的整改效果,本报记者于3月12日再次来到玉田县后湖工业聚集区。接近后湖工业聚集区时,记者很远就看到:位于玉田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楼西南方向的唐山邦力晋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力晋银公司”)的一个矮烟筒里排出黑色的浓烟,偶尔还会排出蓝色的烟尘。

  驱车环绕该企业外围,记者还看到企业有3个直径约1米粗的水泥排污管道正在向其南侧一条排污沟渠内排出灰黑色的污水,污水沿着沟渠一直向西流淌。而园区内的沟渠是没有铺设任何防渗漏层的简易地表明渠。记者下车用PH试纸对污水当场测试后发现,“邦力晋银公司”排污口附近的污水PH值是9,说明污水酸碱度呈碱性。

  为了详细了解企业排污情况,记者来到“邦力晋银公司”南门,向安保人员言明来意,请协助记者联系企业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

  安保人员用电话通报后对记者说:“你们要找谁?不说出具体人名不能进厂。”

  “我们是从北京来的《保健时报》社的记者,第一次到你们单位,不认识你们单位的相关领导,请电话联系一下你们办公室负责人,给通报一声。”记者对安保人员说。该公司安保人员仍然重复此前说法,拒绝记者进入厂内。

“邦力晋银”向裸露明渠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

  “秀才遇到兵,真是有理说不清”。记者随后来到玉田工业园区管委会综合办,把情况向办公室的负责人讲述一遍,请求管委会的工作人员协助记者进厂了解排污情况,以及该企业是否取得合法生产手续等。综合办的负责人电话与管委会主管环保的张副主任说明了情况,后又与王副主任电话汇报了情况。经过园区管委会领导的协调,“邦力晋银公司”负责环保的副经理张国强来到了管委会,在会议室里张国强说,邦力晋银公司是在2012年末开始试生产的,时至今日一直是在试生产阶段,企业有环评手续,但未进行验收,所以试生产验收正在申报中。

  关于烟囱排出蓝烟的现象,张国强解释说,主要是合成氨产生的废气,在处理废气的时候水量小就会出现蓝烟。至于烟囱向空中排放黑烟的问题,一开始张国强不承认存在这种现象,当记者打开相机给其看拍摄到的图片后,张国强一时无语了。

  而关于碱性污水问题,张国强解释说:“企业自己有一个终端污水处理,能达到二级处理水平,满负荷运转可以日处理污水2400吨。但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一直没有投产,企业生产、生活污水自己处理后只能直接外排放到厂外的明渠内。邦力晋银公司自己打4口百米以上的深水井,取地下水用来生产,目前企业日需水量约400吨。企业的污水处理厂向厂外明渠排放终端污水大约40-50吨/日。企业日消耗无烟煤(也称作‘白煤’)700多吨用于生产‘合成氨’原料气。”

  在交谈中,张国强还说在“两会”期间,河北省环保厅的相关人员以及唐山市环保局的人员都到工业园区来检查过,并没有对邦力晋银公司下达过指令。

  另外,2013年唐山市和玉田县环保局曾对邦力晋银公司罚款35万元。今年,玉田县环保局又罚了5万元。

  企业的一位不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的相关环评审批文件等资料是保密的,不能提供给记者查阅。

  而2008年开始实施的《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按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的规定需要进行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行前,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在试生产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将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试生产或者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第十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唐山邦力晋银化工有限公司

  唐山邦力晋银化工有限公司自2010年8月份开工建设以来,从筹建到投产,历时16个月,完成了管道打压、管道升温、设备调试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12年12月正式试生产,创造了同类行业开工建设的最快速度。

  唐山邦力晋银化工有限公司,由唐山邦力大银化工有限公司与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庆丰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四个骨干企业的强强联合。而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最大股东。

  该项目总投资21亿元,占地700亩,总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购置设备1380台(套),主要采用国内最先进的合成氨联醇装置等生产设备,以及白煤连续气化、余热发电等先进技术,生产合成氨、尿素和甲醇等产品。该项目是玉田县为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退二进三、培育支柱企业、促进科学发展而谋划建设的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和化工产业支撑项目。项目全部达产后,可年产合成氨52万吨、尿素80万吨、甲醇7.4万吨;年可实现产值20亿元,上缴税金1亿元。

  玉田县工业园至今无污水处理厂

  园区管委会负责城建的杨海军主任对记者说,关于污水处理厂一直没有投产的原因,是工业园建设的时候考虑边建设边上企业,因特殊原因污水处理厂在建设上出现些问题,没有按期建成投产。园区内的企业只能把生产和生活污水直接排到厂外的沟渠内,再通过沟渠引导污水流向园区西边几公里外的河里。污水处理厂预计3月中旬能开始试运营,正式运营估计要到5月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以罚代管”是变相“纵容”企业非法生产

  下午,记者电话向玉田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就相关事情进行了反馈,邦力晋银公司非法生产1年之久了,企业通过无任何防渗漏设施的沟渠直接排放污水,经地面流淌、自然沉降的排污方式排污,市、县两级政府主管部门以罚代管,置若罔闻。就此记者请相关部门给出一个解释,但一直未果。截止记者发稿时,玉田县有关部门及邦力晋银公司一直无答复。

  当地群众讲,在河北玉田县,环保局“以罚代管”,罚款之后,放任企业违法生产、非法排污。这已经形成了一种“姑息养奸”的潜规则,哪儿还谈什么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啊!简直是我的地盘我做主,这是严重的亵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对抗中央政策方针的行为。

  关于河北玉田县工业园区内的企业涉嫌非法生产和排污,长期影响当地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身心健康而得不到有效根治的现象。

  河北玉田县工业园区内还有多少家没有被发现的非法排污企业呢?这状况在中央政策的高压下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希望会很快得到整治,还给当地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健康环境。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保健时报  记者:鄂凤鸣、王伟)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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