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建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须采取更严措施
2014年03月28日 13: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近日在京召开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座谈会。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的主要成因和当前与长远治理措施等提出务实性意见建议。
与会专家认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13 个重点区域,是我国经济活动水平和污染排放高度集中的区域,大气环境问题更加突出。重点区域占全国14%的国土面积,集中了全国近48%的人口,产生了71%的经济总量,消费了52%的煤炭,排放了48%的二氧化硫、51%的氮氧化物、42%的烟粉尘和约50%的挥发性有机物,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9 ~3.6 倍,严重的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随着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的持续深入,重点区域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在消化巨大新增量的基础上,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因此,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和发展模式是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想从根源上改善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现状,必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能源结构,并倡导公众践行低碳消费。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