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村民挖毁山林 疯狂盗采玛瑙石
有人在山上疯狂“寻宝”,盗挖玛瑙石。大山和松树被挖得满目疮痍,碗口粗松树已被挖倒,山林面临严重威胁。
连日来,有读者给本报打电话,反映葫芦岛市建昌县杨树湾子乡李家屯村有人乱挖玛瑙石,破坏了矿产资源和林业资源。
山里挖得到处坑坑洼洼
昨日,记者来到了葫芦岛市建昌县杨树湾子乡李家屯村,还没到“挖宝”的山脚下,对面开过来一辆三轮车,三轮车后面载着7个人或站或蹲或坐,车厢内有锹镐铁锤等工具和编织袋,编织袋内鼓鼓囊囊。
记者询问车上人,玛瑙石是否好挖?挖多长时间挖这么些?对方说不太好挖,附近山上有很多人在挖。
来到山脚下,发现有摩托车停靠,爬了20余分钟,记者透过松树林,看到山林中有10多个人正在“挖宝”。
山林里大大小小的坑洞(深的达1米左右)四散分布,已很难看到完整的地面,大量石头和泥土被堆积在洞口附近,自然植被被破坏得十分严重,许多根须裸露在外,个别树木已经被挖倒,松树枝渐变枯萎。
最多时有百余人“挖宝”
看到有陌生人手拿相机赶到现场,这些“挖宝人”非常警觉,立马停止作业,起身拿起工具、背起编织袋,带着“战利品”就往山上走。
一“挖宝”男子自称姓李,是沈阳人。前不久到葫芦岛来看朋友,偶然听说建昌这山上有玛瑙石,顺便来到山上碰运气来挖。
记者询问该男子为啥跑?对方回答说经常有人来看护追撵,以为记者是有关部门来驱赶乱挖矿石的。
一位村民说,每天都有数十人、最多时能有百余人扛着锹镐等工具上山采挖矿石,有的是全家总动员来挖宝。每天天刚放亮就有人上山,傍晚天黑了才下山,比上班族还勤快!少的一天能挖个一二袋,多的能挖三四个编织袋。
一石块经鉴定是玛瑙石
该村一名村干部告诉记者,大约在5年前就听说这山上有人发现玛瑙石,先是外地人来捡拾盗挖,当地村民受影响才加入到“淘宝大军”,但是去年盗挖现象比较严重。“听说这玩意能卖钱,于是就经常有人来乱挖。关键是常有沈阳、朝阳和阜新等地的人到这里来收购,其实老百姓也不知道这东西能值多少钱,一般大都是对方给多少,差不多就卖了。县乡村和国土、公安、林业和水利等部门几乎每天都有人看护。但这大山面积太大,说实话也根本看不过来。”
下山前,记者从一个村民编织袋中拿起一块直径10多厘米长的石头,发现该石头表面和里层有些呈红褐色和黄颜色。对方起初要50元钱,后来笑着说送给记者留纪念。
昨日下午,记者拿着这块石头,求教辽宁省第11地质大队一位高级工程师。该工程师目测这块石头后说,这是块玛瑙石无疑,质地是火山喷发后形成的流纹岩或玄武岩。“如果整块石头都是玛瑙红颜色,基本够上宝石级别。从这块石头毛料上来估算,其价值大约在1万到数万不等,如果经过打磨雕刻成工艺品后,价值无法估量。”
多部门曾集中整治盗采
葫芦岛市国土资源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村民随意乱挖玛瑙石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针对杨树湾子乡玛瑙被当地村民滥挖盗采问题,建昌县公安局曾专门召开过专门整治工作会议。去年末,建昌县公安局还会同县国土、林业等部门及杨树湾子乡政府,深入到杨树湾子乡村开展滥挖盗采玛瑙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100余人,对杨树湾子乡80余户村民逐户进行入户走访,对盗采群众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住户家中私藏的玛瑙矿石进行了统一收缴,共收缴玛瑙矿石10余车。本报特别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