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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废品回收站烧电线“淘金”被罚3000元

2014年04月15日 16:02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废品回收无可厚非,然而汉口三环线罗家嘴一废品回收站为图方便,竟直接用焚烧的方式“回收”电线里的金属,产生大量致癌物——二噁英。昨日,江汉区城管部门对该店开出3000元最高罚单。

    3月下旬,城管部门接到多起投诉,称三环线罗家嘴10号附近常有人焚烧垃圾,一烧就是几小时。4月3日,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发现罗家嘴附近一条土路两侧近百米都是焚烧后的黑色垃圾堆,其中还有未烧尽的塑料、电线等,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焦煳味。

    据了解,焚烧垃圾者为附近一家废品回收站老板李某。李某称,他要回收电线里的金属,人工剥离效率低,用火烧很省事。为了提高焚烧效率,他还将周围拆迁工地废旧的油毡、橡胶等易燃物品作为引火材料一起焚烧。

    执法队员向李某宣传相关法规,特别强调焚烧塑料、油毡、橡胶等有害物质对空气质量、和人体危害极大。李某听后主动承认错误,还用水将未烧尽的垃圾浇灭,并表示家里经济困难,希望不要处罚。鉴于李某初犯,城管队员只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未处罚。

    4月11日,城管队员巡查至此发现该废品回收站仍在焚烧垃圾。根据相关法规,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的,可处300元至3000元罚款。鉴于李某屡教不改,执法人员对其开出3000元的最高罚单。

    据悉,自2月15日我市组建消减大气污染排放工作专班起,城管部门共查处、制止焚烧垃圾行为2000余起。市民若发现焚烧垃圾行为,可拨打12319城管热线举报。(见习记者 鞠頔 通讯员 易望星 凌勇 王凯)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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