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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环保局联手公安局打击污染犯罪 涉违法8天内立案

2014年04月15日 16:07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实施方案》。本月起,双方联动对14种紧急案件进行调查。同时,还制定了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案件平滑移送、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和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手整治环境污染。

  据了解,按照新出台的《哈尔滨市环境污染紧急案件联合调查办法》的规定,14种案件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可能达到3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等行为。

  同时,对于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走私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和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等4种案件的,环保部门应依法向同级的公安部门移送。环保局在查处涉嫌污染环境的行为时,自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将符合条件的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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