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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新规划或致面积缩小一半

2014年04月18日 19: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中国环境报记者童克难

  在广东省深圳市大鹏半岛南端的西冲海滩旁,罗大姐经营的利源便利店第一天开门营业。加上楼上的客房,罗大姐一家每年几万元的收入主要依靠当地旅游资源。

  然而,这样的生活,罗大姐不知道还能持续多久。

  罗大姐家对面不到100米,就是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成片的香蒲桃树郁郁葱葱。

  “具体的规划我们也不懂,只知道前面和后面的村已经有很多人开始搬迁。”和很多村民一样,罗大姐对传说中的规划并不是很了解。

  事实上,涉及大鹏半岛的生态保护模式一直悬而未决。2010年以来,《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历经4次修改,至今仍未正式出炉。

  而近日大鹏新区依据《大鹏半岛生态保护分区建设模式研究》(以下简称《研究》),向深圳市政府提出全新规划——在大鹏半岛推行生态保护分区建设模式。

  分区规划的最大变化就是将原本146.22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面积缩小至65.76平方公里,减少了55%左右。

  属地管理弊端已显,保护区边缘现开发痕迹

  2010年11月,深圳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建立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面积146 .22平方公里,范围包括排牙山和笔架山山地、葵涌坝光银叶树红树林湿地、南澳街道东涌红树林湿地、西涌香蒲桃林等。

  深圳市政府要求,凡是涉及保护区撤销和范围调整或变更等,需报市政府批准。

  但由于《规划》一直处于修改状态,保护区管理部门迟迟没有建立。负责筹建保护区的负责人田姓博士介绍说,目前保护区只能由大鹏新区的街道、社区代管。

  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管理模式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很多被列入《规划》的地区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开发痕迹,保护区边缘开始被“蚕食”。

  2013年12月深圳市查违办提供的疑似违法图斑信息显示,大鹏新区葵鹏路与坪西路交汇处出现了约10处疑似被破坏生态植被,而这些区域正属于《规划》中的自然保护区。

  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保护区的其他地区。坝光古银树群落、生态廊道和西涌香蒲桃林等地出现了农家乐等违法建筑。

  “事实证明,属地管理在现实执行过程中是行不通的,自我监督和主管部门监督哪个效果更好,显而易见。”田博士所说的自我监督,是针对大鹏新区向深圳市政府递交的《大鹏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大鹏半岛生态保护分区建设模式的请示》中提及的最后一条建议,即由大鹏新区管委会建设和管理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

  表面调整的是保护区面积,实则牵涉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在大鹏新区的生态保护分区建设模式中,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不再作为一个整体,而是被划分为7个部分,由“1+N”个区域形成。

  “1”代表由排牙山、笔架山山地森林组成的自然保护核心区域,“N”代表多个具有生态保护价值的地质构造或者林地,如红花岭海岸森林公园、大鹏半岛中部生态廊道、葵涌坝光银叶树国家湿地公园、南澳街道东涌红树林湿地公园、西涌香蒲桃林自然保护小区等部分。

  深圳市城管局编制的《规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特色实验园、生态廊道、建设用地等,被列入禁止进行开发使用的面积占到总面积的80%以上。其中,半岛北部的排牙山、笔架山和南部的红花岭都属于核心区域,两片区域由南北贯穿的一条生态廊道连接成片。

  “比较两个规划,表面的差异是保护区的面积缩小了80.46平方公里,深层次的是对于大鹏半岛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下降了很多。”田博士表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对核心区和缓冲区的管理非常严格,尤其是核心区,一旦批准建立则禁止人进入,除非批准范围内的科学研究活动。缓冲区的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行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等活动。

  田博士介绍说,在深圳市城管局编制的《规划》中,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3个功能区约占

  大鹏新区总面积的一半。而《研究》中的“N”则是指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廊道,“不管是公园、生态走廊还是湿地,这些区域都不具备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效力。”田博士表示。

  田博士的观点,也得到了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生态处相关负责人的认可。这位负责人表示,生态廊道只是学术名词,自然保护相关方面法律和政策并没有明确其开发和保护力度,按照国家关于自然保护区的相关法规,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建设任何设施。而类似于森林公园这种定位的区域,是按照森林公园管理的,可以开发旅游项目,这势必会对原有保护区的核心区生态产生不利影响。

  负责保护区规划的孙姓博士认为,实施不同保护力度的管理,将全面保护降为点状保护,破坏了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将使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大大削弱。

  记者同时了解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自然保护区自批准建立或调整之日起,原则上5年不得进行调整。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由其所在地省级政府审批,并报环境保护部和相关部门备案。但是《研究》中并未提及大鹏半岛自然保护区已经建立的事实。

  原规划留下三成开发空间,新区陷入保护与发展抉择

  4月9日下午,位于大鹏新区下沙片区面积达86.98万平方米的宗地,由某企业以54亿元成功竞得。

  值得注意的是,下沙片区被拍卖的宗地,距离《规划》中保护区的红线仅一路之隔。而如果按照《研究》中拟定的规划,整个大鹏湾沿岸《规划》中设置的缓冲区将全部变成23.6平方公里“大鹏半岛中部生态廊道”。

  田博士担忧,如果《研究》的方案通过,那么生态廊道的概念就给未来的商业开发和建设留下出口和通道。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研究》方案一出,就有多个开发商私下里找过他,讨论红花岭海岸森林公园开发的可能性。而在这片包括了《规划》中大部分核心区、面积为29.88平方公里的海岸线上,开发商无一例外选择的是地产项目。其原因便是看中了大鹏半岛上良好的生态环境资源。

  大鹏半岛位于深圳市东部,具有丰富的生物资源、海洋资源和较多的珍稀濒危动植物,是深圳市重要的生态基石,对构建深圳市的生态安全体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深圳历届市委、市政府均高度重视对大鹏半岛生态环境的保护。为重点抓好大鹏半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政府不对大鹏新区的GDP进行考核。

  大鹏半岛在城市化建设高速发展的30多年时间里,始终保持着相对较好的原始自然状态,成为深圳市仅存的一块生态资源优良、环境破坏较少的生态乐土。

  然而,也正是由于地处偏远、保护力度较大等综合因素,大鹏半岛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我们也愿意收入更多,但是开发后的海滩与大梅沙还有什么区别?环境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好了。”罗大姐的担忧,代表了一部分大鹏半岛原住民的心声。

  一方面,他们希望自己的家园环境不会遭到破坏,另一方面,他们也急切希望通过岛内开发带动家乡发展。

  而大鹏新区对大鹏半岛的开发和利用也存在瓶颈。如果按照《规划》中划定的146.22平方公里保护区面积计算,加之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留给这个成立于2011年的新区开发和利用的空间只有整个大鹏新区的30%。

  有媒体报道称,去年6月,大鹏新区管委会在给市城管局的意见函中提出,这“将影响新区其他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规划》中核心区远超《大鹏新区保护与发展综合规划》划定的一级生态线控制区的面积,实验区占总面积不足20%,留给当地政府开发利用的空间非常狭小。

  如何平衡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是深圳市政府和大鹏新区选择大鹏半岛生态保护方案的重要依据。

  如果《研究》拟定的方案可以通过,也许会有更多的“54亿”来到大鹏。而对于深圳市和整个大鹏半岛地区的发展来说,又需要多少个“54亿”才能换取不可逆的环境和生态资源呢?

  针对以上问题,记者向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了采访申请,工作人员表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问题进行回应。截至发稿前,记者还没有得到回复。

  中国环境报将继续关注事件的进展情况。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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