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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新环保法成为劈向污染的“利剑”

2014年04月28日 13:3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这部历经四次审议、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被环保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定于明年1月1日施行。

  近年来,环境污染公共事件频繁发生,空气、水、土壤等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的元素日益恶化,环境问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而现行的环保法因年久失修,已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和新理念不相适宜,操作性不强,执法疲软,无力对抗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在充分考虑现实、吸纳民意、精雕细琢的基础上,新环保法隆重亮相,着力打造环境保护的“三大支柱”——企业、政府和公众,成为一柄劈向污染、为美丽中国保驾护航的“利剑”。

  新环保法对企业而言,是一把始终高悬在头顶的“利剑”。利润是企业的生存之本,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本能。如果环保成本与违法成本相差悬殊,“一个10万千瓦的发电机组,每天的环保成本大概是五六十万,如果不开环保设备就等着罚款一万,谁不会算这个账?”修订后的环保法,加大了对企业环保违法的惩治力度,如“按日连续计罚”不封顶,对那些不将区区罚款放在眼里的企业而言,这是一记重拳;此外还有行政拘留、“黑名单”、查封扣押等处罚措施,大大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

  新环保法对环保官员而言,是一个强有力的法律后盾。面对糟糕的环境,面对公众的批评,环保部门习惯说两个字:不敢——不敢得罪地方领导,不敢对排污企业执法,甚至“不敢说自己是环保部门的”。不论这些“不敢”的动机是出于明哲保身的推卸责任,还是囿于手中权力太小的无能为力,根本原因就在于:环保官员底气不足。修订后的环保法首次给予了环境监察部门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力,执法人员如果发现非法排污,可令当地环保部门查封、扣押企业排污设备,也可以将相关负责人移交给公安,实施行拘乃至刑拘。有了法律撑腰的环保部门,当扔掉“不敢”,强化监管“出硬招”,打破目前执法不力的怪圈。

  新环保法对公众而言,是一次强化环保意识的“公开课”。人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也是“贡献者”,可以对环境污染表达不满,也要勇于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修订后的环保法突出了环境民主原则,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章节,号召人人参与环保。同时,对增强公民环保意识作出了具体规定: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明确提出保护举报人,鼓励公民自觉参与环保事业,监督政府、企业与污染责任人。

  “林翠花香柳羞眉,客畅舟欢鱼跃尾。”期待诞生于这个春天的新环保法,成为环境污染的“杀手锏”,终结雾霾“等风来”的尴尬,实现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安传香)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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