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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用水设施损坏 业主可申请物业专项维修金

2014年04月29日 15:12 来源:大洋网 参与互动(0)

  共用用水设施坏了,到底谁来修?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用户共用用水设施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指出,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是指同一规划红线范围内2户以上用户共同使用的用水设施,包括各类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等。

  《办法》规定,共用用水设施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金,或者单位住房维修金。 (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穗府信)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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