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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秸秆禁烧战5月15日打响 划定41个重点禁烧区

2014年04月29日 16:2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禁烧办了解到,今年合肥正式施行午秋两季秸秆禁烧,从5月15日起,午季秸秆禁烧期正式开始,合肥市财政将拿出真金白银对秸秆综合利用进行补贴。

  41个

  重点禁烧区

  肥东县

  撮镇镇、店埠镇(含肥东经济开发区)、长临河镇、石塘镇、包公镇、循环经济示范园、众兴乡

  肥西县

  上派镇(含新港工业园)、三河镇、严店乡、丰乐镇、花岗镇

  长丰县

  双墩镇、岗集镇、吴山镇、陶楼乡

  瑶海区

  大兴镇、龙岗开发区

  庐阳区

  三十岗乡、大杨镇

  蜀山区

  井岗镇、南岗镇、小庙镇

  包河区

  大圩镇、淝河镇、义城街道、烟墩街道、骆岗街道

  高新区

  长宁社区

  经开区

  临湖社区、高刘镇

  新站区

  七里塘社区、站北社区、三十头社区、磨店社区、瑶海社区

  巢湖市

  忠庙街道、黄麓镇

  庐江县

  同大镇、白山镇、郭河现代农业示范区

  首次实施午秋两季禁烧

  从2014年开始,合肥首次实行午秋两季秸秆禁烧,午季秸秆禁烧期为5月15日-6月15日;秋季秸秆禁烧期为9月20日-10月20日,双季稻区禁烧期为10月15日-11月15日。

  据介绍,合肥围绕城市郊区、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旅游景区等,划定41个市重点禁烧区,禁烧期间,严禁秸秆、荒草和垃圾露天焚烧行为。

  综合利用将获财政补贴

  今年合肥还将建立市、县两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专项资金,鼓励秸秆机械化还田。其中,午季油菜、小麦和秋季水稻、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离)田各给予30元/亩补助,市、县财政均担。此外,还对市重点禁烧区乡镇建设集秸秆收集、打包、转运于一体的区域性秸秆收储站,且年收购加工本地秸秆量达5000吨及以上的,每站一次性补助20万元,市、县财政均担。

  秸秆综合利用,财政也将给予补贴,其中对从事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工业化利用,年收购重点禁烧区秸秆达到2000吨、3000吨、4000吨、5000吨及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市里分别按每家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每家最高补助限额为25万元。县财政先行全额兑现,市、县财政按8∶2比例承担。

  今年合肥还将开展联收联耕试点。各县(市)至少确定1个以上试点村,由乡镇牵头组织,村负责落实,整合农村农机具和农机手成立农机作业联合社;按1个试点村每季给予1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市、县财政均担。

  合肥还将对市重点禁烧乡镇新建供气300户以上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设费用补助;新建秸秆固化站,给予秸秆固化成套设备购置费50%补助;市、县财政均担。(本报记者 杨赛君/文 徐晴/图)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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