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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气价有望引发计量改革

2014年05月08日 10:02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3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阶梯气价制度,即居民用气不再实行一档气价,而是将居民用气量分为3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专家表示,阶梯气价的实施可能会带来燃气表和天然气计量方式的重大变革。

  对燃气表的计量要求越来越高

  阶梯气价实施后,各地居民用气将由现在的一档气计价变为3档气计价,结算周期也将分为月度、季度或者年度,具体用气量在周期内不累计、不结转。这意味着,如果继续使用现有的气量式机械燃气表,燃气公司员工上门抄表无论在时间还是计量上,都要做到更加精确,否则阶梯气价实施效果将大打折扣。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秘书长迟国敬接受采访时认为,燃气公司员工上门抄表的成本太高,不利于阶梯气价的实施。他认为可以通过提高燃气表的计量要求,来实现阶梯气价。“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的燃气表,只有在将IC卡燃气表内的天然气用完后才能调价,难以实现实时调整和阶梯计价。金额式燃气表则可以比较方便地实现阶梯计价,有可能逐步取代气量式燃气表。”

  据了解,金额式燃气表又分为两种:一种是预付费IC表,一种是实时计费的具有远传功能的燃气表。要实现阶梯计价,前者需在下一次充值时才能将上一周期内消费的气量分档计价;后者则可以利用在线传输技术,实现实时计价和同步调整。

  迟国敬认为,随着阶梯气价的实施,未来对燃气表的功能要求会越来越高。“除了远传信号传输外,还要求IC卡表里面有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此外,由于不同质量的天然气供应什么样的燃气灶具是有规定的,热值相差过大会导致燃烧不完全,因此未来燃气表还要置入热值仪。”具有多功能的燃气表价格自然不菲。迟国敬介绍,在日本,一块基本具备上述功能的燃气表,售价大概在1000元左右。

  阶梯气价对燃气表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这也是计量人士的共识。中国计量协会能源计控技术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王京安也表示了类似的观点。但王京安同时认为:“智能燃气表不同于智能电表、智能水表,还有一些技术问题需要解决。而且换表的成本太高,要想实现阶梯计价,也可以在居民购买燃气的环节实现,这样更简单更易操作。”现在的阶梯电价正是通过对居民购电环节的控制而实现的。

  能量计量是发展方向

  迟国敬表示,天然气计量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将气量式燃气表换成金额式燃气表,或者换成互联网表实现数据的实时传输,都不是计量改革的最终结果,最终天然气计量还要将热值因素考虑进去,从体积计量转换为能量计量。

  作为能源的天然气,人们关注的是它的热值,即发热量。天然气是一种混合物气体,除烷烃以外还含有部分二氧化碳和氮气等不可燃物质,这些不可燃物质并不产生热值。同样是天然气,不同产地的天然气发热量差别很大。据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工程师苏荣跃介绍,四川气田的天然气发热量在每立方米34~37兆焦左右,而华北油田的天然气发热量超过每立方米37兆焦。王京安提供的数据更显示,我国不同地方产出的天然气的热值最大差距达到30%。因此,天然气的体积并不能真正体现其作为能源的价值。在贸易结算中,按体积计量的方式不符合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商品交易原则,不利于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天然气资源,对供需双方都不合理。

  中国计量院热工所所长王池曾专门研究过如何建立天然气能量计量标准。她介绍,能量计量系统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被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运用于天然气的大规模交接贸易中。从国外的发展经验看,由于能量计量固有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天然气工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它较好地解决了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问题,使消费者真正购买到有用的天然气;同时促进供气商改进天然气处理工艺,尽量去除二氧化碳等不可燃物。“显然,采用能量计量比单纯的体积计量更符合天然气产业的发展规律。”

  王池介绍,目前国内只有香港中华电力公司在同大陆进行贸易交接时,采用了能量计量方式,其他绝大多数地方仍然沿用了体积计量方式。“我国天然气能量计量工作进展缓慢,主要是国家产业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不够。”

  业内人士希望,这次阶梯气价的实施,能够成为推动天然气计量方式改革的一个契机。或许,不久的将来,我们将用“焦耳”这个能量单位代替“立方米”这个体积单位,对天然气进行更科学合理的计量。 □ 本报记者 杨 蕾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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