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协主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
江苏省政协主席张连珍近日赴江苏省环保厅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为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做准备。
张连珍一行听取了省环保厅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并对省环保厅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说,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反映人与自然和谐程度的新型文明形态,体现了人类文明发展理念的重大进步。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江苏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八项工程”之一,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在当前良好形势下,江苏环保应服务发展大局,发挥自身优势,为把江苏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多做贡献。
张连珍强调,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要着力抓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源头上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努力实现既为环境减负又给生态增值。二是要着力抓好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三是要着力抓好综合治理,加强对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以田、水、林、路、村为重点,大力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四是要着力抓好生态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之以恒开展植树造林,更大规模恢复和保护湿地。五是要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制度安排和利益导向,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六是要着力抓好宣传教育,大力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现代生态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