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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利益平衡是核电上马关键

2014年05月08日 10:4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一海之隔的台湾近日暴发声势浩大的反核四运动,核四厂被迫停建,“核”去“核”从的议题再次回到公众的视野。这一事件反映的核电项目建设面临的共同问题,对大陆的核电项目是一个有力的警示与启示。

  回顾此前,核四厂的建设方案曾因当地居民的抗议而搁置,此后国民党与民进党出于政治竞选考量,使这一项目的计划反复变更,建设数度迟延。陈水扁政府上台后决定停建核四,此举给台湾带来巨大的震动与损失,严重影响到政局稳定和经济发展。

  马英九政府上台后,出于经济发展考虑有意续建核四,然而,此时的台湾民意已经悄然发生变化。福岛事故唤起了民众本能的核恐惧,核四厂建设的拖延反复和信息壅蔽使民众对这一项目的不信任日渐加深。

  今年3月,马英九提出对核四进行全民“公投”。由于台湾“公投法”规定投票人数必须超过绝对公民数的一半“公投”才有效,马英九政府认为,若以“是否同意停建核四”为议题,只要控制投票人数低于一半,“公投”即无效,核四便可借此为由续建。

  这一举动遭到民进党的强烈抵制,民进党开始不遗余力地开展反核活动,更为重要的是,民意调查显示,此时台湾多数民众已倾向停建核四,舆论声势难挽。在数重压力之下,台当局决议核四“停工封存”。

  纵观核四厂停建始末,有如下特点:在项目不为公众所了解的情况下,民意决定项目去留;核电厂相关信息尤其是安全信息不够透明,公众对企业和监管部门缺乏信心;项目缺少大范围、多层面、开放式的公众参与;在项目产生争议时,未能形成理性探讨核电项目的舆论氛围;利益之争影响项目建设,政府担当能力缺失。

  当前,我国公众的环境安全意识与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环境项目中的利益诉求日趋多元,我国大陆核电项目是否会面临与台湾核四厂停建同样的风险,笔者认为不排除这种可能。

  透过核四的前车之鉴,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避免类似事件。

  第一,提高行业与政府监管的透明度,尽早公开项目信息。在项目选址阶段就进行信息公开,善于就公众关心的项目信息进行沟通,以开放的态度争取公众的信任和支持。必要时,可考虑邀请具有公信力的国内、国际第三方如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对核电厂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公众公布。通过多方结论的彼此验证,加深公众对行业和政府监管的信任。

  第二,通过听证会、实地考察、参与环评等形式让公众加入项目决策过程,注重听取大范围、多层面、有代表性的群众团体的利益诉求,并征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公众参与的反馈,及时调整和深化相关的科普宣传与信息公开举措,巩固在对话与互动中建立起来的良好互信。

  如果经沟通努力后公众的可接受度依然不高,可以在项目早期考虑更换厂址,避免项目开始建设后遭到当地居民反对而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损失。

  第三,在项目产生争议时,政府主导、合力施策,主动营造理性的探讨氛围。在核四停建事件中,台湾反核民众很少考虑核四停建后对台湾电力电价、经济发展等可能产生的冲击,也未探讨台湾未来能源的解决途径,缺少一个理性的平台来科学地探讨核电项目的利弊与去留。

  第四,建立一定的利益补偿和平衡机制,并将利益平衡能力和公共项目担当能力列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大陆虽无两党之争,但不排除可能出现利益团体之间互相博弈牺牲项目,最终影响公共利益的情况。核电项目的上马不应只考虑国家利益、地方政府利益和业主利益,还应考虑周边居民、当地其他企业等相关方的态度和诉求。

  在这方面,一些核能企业已经做出较好的示范,比如广泛招聘当地居民进入企业工作,一方面既解决了当地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当地居民与企业的利益趋向一致,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有些核电厂对当地的电价进行补贴,有效降低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成本,让居民切身感受到建设核电厂带来的种种实惠。如果利益相关方是当地其他企业,应由当地政府来进行协调,予以这些企业更多的便利与优惠,弥补他们利益上的损失。

  台湾核四厂的风波引发人们深思,反观大陆一直备受争议的内陆核电话题,受福岛事故影响在“十二五”期间暂停建设的各内陆电站正在纷纷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公众沟通工作。在今年4月的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将发展和安全并重放在中国“核安全观”的首要位置,可见我国对重启内陆核电慎之又慎。内陆核电怎样走出一条公众接受、安全可靠、稳妥发展的道路,尚待有识之士的思考与探讨。 田雪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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