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气严重污染将单双号限行 公务车封存比例提至50%
参与互动(0)■新快报记者 刘正旭
近日,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环境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下称《通告》),要求一旦出现空气重污染,将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该措施自4月28日起正式实施,未来5年内有效。
据介绍,广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空气污染预警分为二级(重度污染)和一级(严重污染)两个等级。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采用的强制性措施并不多,只要求封存30%的公务车,污染物平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对应的浓度限值时,实施一级预警,以红色表示。
《通告》针对的就是一级预警情况。届时,全天24小时禁止未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汽车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行驶车辆按号牌(含临时行驶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1、3、5、7、9,双号2、4、6、8、0)。同时,公务车封存比例也提高到50%,其余仍按单双号限行。
《通告》中同时提出,公交车、救护车、消防车、新闻采访车等6类特殊车辆除外。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车辆,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市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此外,《通告》中还表示,当启动一级应急响应措施时,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公众可以在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前一天获得相关信息。限行信息发布后,限行措施从次日上午6时起实行,至市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响应终止。
6种车辆不受限行影响
1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应急指挥车。
2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持道路运输证的客运班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邮政车、救援及清障专用车、金融解款车、校车、新闻采访车、气象监测车、环境监测车、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4执行任务的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悬挂“使”、“领”字样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6殡仪馆殡葬车辆。
过境车辆 可走9条不限行通道
广清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北段)、G1501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西二环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东二环高速公路)、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京珠高速公路、北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 G4W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广珠北线、广珠东线)、G35济广高速公路(原广惠高速公路)、G15沈海高速公路(原广深高速公路火村以东段)、 G9411莞佛高速公路(原虎门高速公路)、S105南沙港快速路(原南沙港快速路细沥立交以南段)、S302鱼黄支线(原南沙港快速路鱼黄支线)
对进出港口货车开放的14条通道不限行
港前路(蟹山西路口以东路段)、科丰路、丰乐路(广园快速路口至黄埔东路口段除外)、姬火路(丰乐路口至石化路口段)、石化路、黄埔东路(丰乐路口至开发大道路口段)、开发大道(广园快速路口以南段)、明珠路、金碧路、东江大道、友谊路、青年路(友谊路口至东江大桥段)、广园快速路(开发大道路口至东二环高速段)、S111(南沙港快速路苏十顷出入口至洪渏沥大桥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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