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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年起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

2014年05月14日 14:0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起,市住建委将对全市纳入能耗限额范围的公共建筑进行考核,2014年限额指标将按2009年至2013年电耗量平均值降低6%。市住建委昨日发布了如上信息。

  “十二五”期间,本市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要实现下降10%的约束性节能目标。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不同规模单体公共建筑的节能空间、成效,及动态监管难易程度等因素,经研究测算,本市将选取占全市公共建筑总面积70%以上的较大型公共建筑,单位面积电耗降低12%,作为“十二五”公共建筑节能目标的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信息统计,3000平方米以上(含),且公共建筑面积占该单体建筑总面积50%以上(含)的民用建筑将纳入能耗限额管理范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本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本市将“对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置耗电限额”。2014年起,由市住建委对全市纳入能耗限额范围的公共建筑进行考核,每年12月份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在市住建委官网进行公示。

  目前,市住建委正组织相关单位,在本市16个区县以及亦庄开发区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确保基础数据准确,采取产权或运营单位填报用电编号,电力部门提供用电数据的方式。由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向辖区内的公共建筑产权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发放“信息采集表”,由产权单位、运行管理单位进行填报。市电力公司负责根据报送信息,提供相应用户近5年的电耗数据。基础信息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建筑产权单位、运行管理单位的基本信息;建筑名称、建筑使用功能等建筑信息;电力用户编号、电力用户名称等建筑用电信息。有关专业建筑技术单位可为填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预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于今年5月底结束。届时,电耗限额指标将通过“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发布。各填报单位可通过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限额指标确认以及意见反馈。对限额有异议的单位,市住建委将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核查,并由专家审议后进行限额调整。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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