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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7月1日起禁止黄标车驶入一环内

2014年05月16日 14:20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我们在一环18个路口、19个点设置了56个高清摄像机,可以说是全方位进行了覆盖。此外,还有环保部门的车辆进行遥感监测。”5月15日,经合肥市政府同意,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了《关于对黄色环保标志及无环保标志汽车实施区域禁行措施的通告》,该通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合肥将分阶段对黄标车实行区域禁行交通管制,禁行区域内如果出现超标排放的黄标车,将被严罚。

  根据《通告》,黄标车及无标车区域禁行将按照两个阶段进行。黄标车及无标车区域禁行第一阶段为一环路以内(不含一环路),2014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军车和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用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进行措施的限制。其中2014年7月1日---9月30日为禁行措施试行期,对试行期内的违规行为,公安交管部门禁行教育、警告、暂不予处罚。10月1日起,对于违规进入禁行区的行为依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处罚。第二阶段为2017年全市范围实施禁行,具体规定另行通告。

  相关负责人员表示,此次一环路以内的禁行措施分为18个路段19个路口进行监测,各路段周围相应路口都设有禁令标志。违反禁行标志进入禁行区域车辆将通过黄标车自动识别系统进行曝光。各路段均有遥感车进行路面监测。违规行为将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取得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进入禁止通行区域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驾驶人驶出禁止通行区域,并处以一百元罚款。”(实习生杨雪 记者汪乔)

  补充阅读: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办法

  1、免检新车环保标志核发:已入户的免检新车,瓶机动车行驶(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赴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内设的环保窗口(简称环保窗口)申领环保标志。

  2、非免检新车环保标志核发:非免检新车入户前需进行机动车环保检验;检验合格后,车主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和《机动车排气检测报告》向环保窗口申领印刷车架号的环保标志;入户后,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印制车架号的环保标志向环保窗口换领音质车牌的环保标志。

  3、在用车机动车车环保标志核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的时间和频次与安全技术定期检测同步,机动车环保检测合格后,车主凭《机动车排气检测报告》和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向环保窗口申领环保标志。

  4、环保表示换发、补发程序:机动车因车牌变更需换领环保标志的。凭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向环保窗口办理换发手续。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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