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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三问企业:责任哪去了?

2014年05月21日 13: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监测可以说是环保部门监管企业环境行为的“耳目”,在线监测更是环保部门监管做到“耳聪目明”采取的重要技术手段。

  现实中,总有一些违法企业用尽各种手段与环境监管部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这不,河北邢台这家叫建滔焦化的企业竟公然对燃煤锅炉在线监测数据进行造假,实现其烟尘偷排的目的,甚至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焦化废水直接用于熄焦,严重污染了环境。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向全社会发出“向污染宣战”的总动员令,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又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治霾”攻坚战重点地区,其中河北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中之重。

  当前,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正在逐步树立,社会各界对污染行为也趋向“零容忍”,我们不仅要为还有这样的企业拍案而起,也要为邢台环保部门与公安联手坚决查处其违法行为拍手叫好。

  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是其法人缺乏社会责任担当、环境意识淡薄和法律知识欠缺的外在表现。按照这个思路深挖下去,我们不禁要三问这家企业法人。

  一问:你知道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吗?常言说得好,环境关系你我他,改善环境靠大家。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必须坚持诚信为本、尽责为要。企业赚钱本无可厚非,但是企业法人一定要记住:无论在哪,都不能靠牺牲环境为代价去赚“黑色”的利润,无论何时,都不能靠丢掉诚信为手段去赚“黑心”的金钱。

  这就是法人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法人在盘点年度经营业绩时,请不要为赚得盆满钵满而欣喜若狂,而应扪心自问一下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是否仍有尚未尽到之处。

  二问:你知道应该做好污染防治吗?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体。那么法人当然要为本企业的污染防治担负第一责任。企业法人落实这个责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事情。

  一是新、改、扩建项目建设全过程中,要同步做好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规划,确保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二是项目建成投产后,要把污染防治设施与生产设施等同对待,既不超过污染防治能力盲目扩大产能,又不擅自停运或无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

  企业法人在开足马力生产的同时,应当时刻不忘做好这两件事情。退一步讲,如果你不能为保护和改善环境做点什么的话,请你记住不要有一丁点损害环境之举。

  三问:你知道应该学点环保法律吗?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作为企业法人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做到严格依法经营。随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底线也在抬升。

  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目前最严格的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其中规定,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将记入社会诚信档案;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可以对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奉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多学一点环保法律法规,多一点对环境的敬畏之心,在向污染宣战的滚滚洪流中,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且经营且珍惜我们赖以生存的美好家园吧。  王玮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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