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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意见》:环境监管进入“最严”模式

2014年05月26日 10: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城市内河水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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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钟兆盈报道 日前,杭州市环保局局长胡伟率领环境监察人员,连夜赶往临安市,对临安锦湖纸业有限公司等9家造纸、印染企业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这是“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的执法行动之一。

  2014年3月,《杭州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被当地称为杭州市史上最严环境监管规定:实行最严格的准入、最严格的监控、最严格的治理、最严格的执法、最严格的制度。《意见》共5大部分20条具体举措,条条分量十足。

  《意见》要求最严格执法中,对废水没有达标、直接向环境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接入排污管网的企业一律关停,对违法排污、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按最高限额进行处罚。杭州市将建立一支公安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环保、公安部门将联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的14种环境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中,在最严格的监控方面,杭州市将创造性地开展“阳光排污口”设置工作,即将排污口从原先的厂区内移到厂区外,做统一铭牌标示,方便公众监督。群众可以看到厂里排出污水的颜色、流量,闻到污水的气味。还可以用pH值试纸对污水酸碱进行初步检测。同时,全面开展“刷卡排污”工作,用刷卡的形式对排污量进行精确控制,当排污量达到或超过限定的排污量时,排污口阀门将自动关闭。

  以前,要起诉企业污染行为,要由受到环境污染危害的公民提出诉讼。《意见》中,杭州市准备试点的环保公益诉讼,把提起诉讼资格的范围扩大到了公益组织、绿色环保团体等。杭州市还将组建环保法庭,依法审理、审查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意见》出台后,杭州市环保局主要领导每月带队、分管领导轮流带队坚持开展“零点行动”突击执法检查。市环境监察人员则坚持“白加黑”(全天候)、“5加2”(工作日加周末)深入一线开展执法检查。西湖区(之江度假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有18家企业,规模都较大,其中产值超1000万元的8家,职工100人以上的5家。在这次“最严”执法中,今年3月以来已关停11家,还有7家也进入了房屋、资产评估阶段,将在今年6月底关停。江干区建起了第一批“阳光排污口”,让4家污水尚未纳管的金属表面加工、食品加工类型企业,率先在公众面前“阳光排污”。

  杭州市下属区(县、市)也纷纷行动。从2014年3月初开始到5月中旬,建德市环保、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开展环境联合执法22次,出动检查人员597人(次),检查企业106家(次),查封28家,立案查处17家,强制断电15家,司法和行政拘留共8人。为配合“打造环境监管最严格城市”, 桐庐县环保局出台了“四个不”制度:不放过任何一条线索、不放松任何一个区块、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不放过任何一个时段。目前,桐庐县日常监察、交叉执法、“零点行动”等环保执法行动正在有序进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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