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邢台市柏乡环境执法人员互殴被撤职

2014年05月28日 10:3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河北省柏乡县环保官员发生争执,拳脚相加。

  河北省环保厅日前召开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视频会议,对邢台市柏乡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进行了通报。

  经调查,参与“互殴”的两名工作人员系酒后执法。柏乡县政府决定,分别撤销郭征华、吴会波中队长职务,撤销陈玉申大队长职务,调离执法岗位。同时,给予郭征华党内警告处分,并提请中共柏乡县委免去主管局领导刘建芳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刻汲取柏乡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教训,认真查找和解决在思想、纪律、作风、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起因:

  执法人员打斗引发关注

  4月22日,柏乡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3名执法人员,在对涉嫌违法排污企业查处中,一名环境监察中队长和环境监察大队长因言语不和拳脚相加的事件被曝光。

  经调查,被曝光的事件发生在4月14日14时30分,有媒体发现柏乡县君和化工有限公司违规生产且存在烟囱外排黑烟现象,向柏乡县环保局举报后,柏乡县环境监察大队长陈玉申以及监察大队三中队长吴会波、一中队长郭征华赶到现场进行执法。期间,陈玉申和郭征华发生口角,继而在企业门口开始打斗。

  据了解,2013年10月,环境保护部曾对柏乡县君和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随后,柏乡县环保局对这家企业下发柏环字(2013)21号文件,责令停产治理,直至通过环保验收止。

  在君和化工有限公司停产治理期间,有证据证明,柏乡县环境执法人员曾在2013年11月8日、2014年2月20日和3月7日分别3次前往现场监察,未发现非法生产迹象。

  在进入企业时,郭征华对陈玉申拳脚相加进行殴打。被媒体记者误以为是“公司负责人殴打环境执法人员”,并于4月22日进行了报道。

  在记者随后的跟踪采访中,得知打人者不是企业负责人,而是柏乡县环境监察大队的中队长郭征华后,媒体再次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大网民及公众关注,引发两人发生内斗跟受检企业有利益牵连的猜想。

  众多网民纷纷发帖表示,对两官员的行为表示不理解。网民“邢台哑巴”发帖称,两人的打斗是为了国家利益还是个人利益?内部执法人员产生互斗,这当中有没有权钱交易,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一查到底。

  调查:

  互殴人员系酒后执法

  “若不是这起环保官员的‘内斗’,还很难被纪委发现背后存在的诸多问题。”当地网民发帖如是说。

  发生此事后,邢台市柏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柏乡县纪委介入调查,柏乡县纪委沿着这条线索发现:参与执法的两名中队长吴会波、郭征华存在酒后执法,违反工作纪律。而且,吴会波对分管片内企业监管不力,郭征华殴打同事,给柏乡县造成了不良影响。

  5月5日,河北省环保厅与邢台市环保局联合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君和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开工生产,企业内有污水渗坑,未做到无害化处理等问题。

  河北省环保厅现场责成邢台市环保局对君和化工有限公司渗坑内废水进行取样检测;要求邢台市环保局、柏乡县政府分别在公共网站对处理情况进行公示;责成邢台市环保局结合对环保系统作风建设进行整顿之机,强化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要求,在各网格辖区内全面排查违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停产整改和限期整改的重点企业,由网格派员驻厂监督。

  大会通报还原了柏乡县环境执法人员拳脚相加事件的过程:4月14日下午,有媒体向柏乡县环保局举报称,柏乡县君和化工有限公司违规生产且有外排黑烟现象。接报后,柏乡县环境监察大队长陈玉申通知分管这家企业的中队长吴会波到企业了解情况,因吴会波与中队长郭征华午后饮酒后在一起,郭征华要求一同前往到企业。在企业大门口,郭征华因对陈玉申带记者去这家企业不满意,两人发生争吵,郭征华并对陈玉申动以拳脚,在企业门口两人发生肢体冲突。

  处理:

  相关人员或被撤职或被免职

  中共柏乡县纪委、柏乡县监察局调研认为,柏乡县环保局环境执法大队对企业的污水处理监督不到位;柏乡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长陈玉申监管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环保局主管副局长刘建芳负有领导责任。

  柏乡县纪委、柏乡县监察局责成柏乡县环保局分别撤销郭征华、吴会波两人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职务、陈玉申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调整郭征华、吴会波、陈玉申3人岗位,不再从事环境执法工作,同时给予郭征华党内警告处分,并提请中共柏乡县委免去县环保局主管局领导刘建芳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同时,责成柏乡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和省、市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开展纪律整顿,并对柏乡县君和化工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

  至此,一起简单的环保官员“内斗”事件之后,经省、市环保部门、柏乡县纪委调查,牵涉出执法人员酒后执法、执法者对企业监管不力以及柏乡县环保局领导对问题监督不到位的领导责任。

  “在当前环境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柏乡县的环境执法人员发生这种事情,让人非常痛心。”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告诉记者,5月9日,河北省环保厅按照《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3号)规定,发函委托邢台市环保局收回陈玉申、郭征华、吴会波3人环境监察执法证件,注销其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相关信息。

  另据记者了解,柏乡县人民检察院已介入此次事件之中,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整改:

  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柏乡县的问题对全省环保系统、特别是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引起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介绍说,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驻环境保护部纪检组组长周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分别就此事件作出了重要批示,提出要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严查严处相关人员,并要切实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树立敢于执法、严格执法的责任意识。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组织召开全省环境监察执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视频会议,李葆出席会议并做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讲话,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利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深刻汲取柏乡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的教训,重点查找和解决在思想、纪律、作风、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全省11个设区市、两个省直管县和88个有视频条件的县(市、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环保局主管局领导,监察(稽查)机构负责人,以及各市和部分县(市、区)监察(稽查)机构全体同志,全省共有3100人参加会议。

  李葆在会议上说,柏乡发生的问题,教训有三。一是忘记了自己是一名公职人员,忘记了尽职的责任意识、约束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问题发生在市、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中,教育实践活动突出解决的就是“四风”问题,在这个时候发生酒后执法及殴打事件,说明教育实践活动对他们毫无触动,说明柏乡县环保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不够扎实。三是在环境形势如此严峻的形势下,在企业监管任务如此繁重的情况下,在环境敏感点如此多的情况下,在全省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辛辛苦苦,任劳任怨,处理了这么多疑难案件,查处了这么多违法企业,付出了这么多艰辛的情况下,发生这样的问题,对环保部门的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教训深刻。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学习《通报》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严肃工作纪律,充分认识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加强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李葆强调,为确保这次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出台切实管用的硬措施,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纪律作风存在问题以及具有潜在廉政隐患的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队伍。对整顿期间发生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理。要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表彰模范人物,树立环境监察执法队伍新形象,展示新作风,取得新成效,努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环境监察执法队伍,为全省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记者周迎久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