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两企业不履行行政处罚收到环保禁止令
2014年05月28日 10:4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近日对两家违法企业发出了环保禁止令,对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制止。
2013年7月~8月,江苏省昆山市环保局在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根本五金公司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存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
昆山市环保局对根本五金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公司停止擅上项目生产,并处罚款。但是根本五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因此市环保局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昆山市人民法院准予后,发出了环保禁止令。
昆山冠联铸造材料有限公司未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建设铸造用砂和铸造砂芯项目。
昆山市环保局对昆山冠联铸造材料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后,责令公司停止擅上项目生产,并处罚款。但是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根据《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昆山市环保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