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环保督查试点启动
2014年05月30日 09:0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5月29日讯 记者郄建荣就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环保部决定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督查试点。对此,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项试点也是依据新《环境保护法》摸索督查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情况的方式方法。据介绍,环保部在廊坊市启动的环境保护综合督查试点尚属首个。
据这位负责人的介绍,所谓环保综合督查,就是要从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着眼,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排污单位等不同责任主体着手,全面把握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深入分析环保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综合性的建议。
这位负责人认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也是贯彻履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先试先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环保部开展针对地方政府的环保综合督查提供了法理依据,也对各级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组织开展对地方政府的环保综合督查,实际上就是探索履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摸索督查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情况的方式方法。”该负责人说。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