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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常委会议提出全面深化生态领域改革

2014年05月30日 11:1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青海省委日前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全面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工作,审议通过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体方案》,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青海地处三江之源,是中华水塔,要肩负起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大历史责任,必须全面深化生态领域改革,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会议提出,全面深化生态领域改革,要以解决生态保护和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实现生态保护、民生改善和区域发展共赢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为重要平台,以重大生态工程为有效载体,要争取用5年~7年时间,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起覆盖决策、评价、管理、考核4个方面、系统完备、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会议要求,全面深化生态领域改革,要依据国家顶层设计,紧密结合青海实际,把握制度创新的主攻方向,重点从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强化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国家公园制度和改革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等6个方面加以推进。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把争取国家支持与主动作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使改革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记者安世远 通讯员夏连琪景淑媛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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