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周刊:国家电网混改引争议 佛山照明遭索赔(2)
5月29日 中国青年报:空气质量每年大考 各地PM2.5成绩单直接提交国务院
从今年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地方政府,将接受由国务院进行的大气治理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考核的内容既包括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又包括地方政府承诺的治理任务是否完成。未通过考核的地区,将由环保部会同组织部门和监察部门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对地方政府的约束性考核出自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由于对地方政府具有前所未有的约束力度,翟青认为,《考核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最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
【编辑:陈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