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两月移送十起环境刑事案
2014年06月10日 13:47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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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记者日前从辽宁省环保厅举行的“向污染宣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辽宁以铁腕铁规倒逼企业环境自觉并已取得成效。
今年4月初以来,辽宁省环保厅和省公安厅在联合开展的“亮剑斩污”专项行动中,组成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工作特别行动队,实行“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办、直接曝光”的“三不三直”方式。截至目前,全省已被停产整治企业39家,已被取缔和关闭企业26家。同时,有10起涉嫌环境犯罪的刑事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其中两起案件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
前不久,辽宁省环保厅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银监会辽宁监管局对沈阳市中南热力有限公司等25家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绿色信贷限制措施。辽宁省环保厅与国家能源局东北能源监管局签署协议,今后将对环境违法企业实施电力供应限制措施。同时,辽宁省内已有9家违法排污单位被列为今年首批采取终止供电措施的企业。
6月5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办公室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同时,推出市民举报环境污染查实有奖机制。 记者丁冬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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