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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抚顺铝厂套取5亿补助 熨斗烫旧5427份档案(3)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6月11日 08:4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并且在抚顺铝厂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上已写明:原铝厂拖欠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取暖费和独生子女费等,实行“零偿还零支付”。

  抚顺铝厂除了有合同工外,还有一批全民固定职工。全民固定工丁世云发现,厂里在这方面的钱款申请上也有问题。

  财政部的拨款明细上显示,抚顺铝厂全民固定职工享有养老保险8000多万元、医疗保险为1900多万元。

  丁世云告诉记者,厂里从没拖欠过全民固定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这属于超额申请的费用。”

  对于抚顺铝厂多申请破产补助,记者电话联系厂长韩国庆,韩听完情况后挂了电话。记者电话联系国资委主任赵凤翎,赵称正在开会,不方便回答。

  隐瞒转制

  未履行劳动部转制文件

  拿不到钱,刘国民很气愤。他气愤不只是因为拿不到钱,也不是因为厂里伪造了他“合同工”的身份骗了补助又少给他钱;而是因为在12年前,他就可以转为“合同工”,但厂里没给他转。

  1992年,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在全国推行,试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年,抚顺铝厂新进的职工,签订长期聘用合同,身份成为全民合同工。

  在这一年,为了深化劳动制度改革,劳动部下发46号文件《关于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原使用的城镇集体混岗工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

  抚顺周边,抚顺新钢、特殊钢厂等国企的集体混岗工,均陆续转为全民合同工。

  抚顺新钢锻造工尹秀红告诉新京报记者,她原本是钢厂厂办集体混岗工,1992年,全厂900余名混岗工全部转为了合同工。

  而抚顺铝厂没有一点动静。

  刘国民他们曾统计过,在5427名集体工中,超过3000人属于混岗工,其中大部分是返乡知青。

  所谓混岗工就是,那些属于抚顺铝厂下属劳务公司的集体工们,被抽调进铝厂,从事一线冶炼工作,即混岗混编。

  而铝厂的全民固定工、合同工,则主要从事行政、管理和后勤等工作。

  1993年,隔了近一年,刘国民他们才从附近钢厂听说,国家有用工改制的政策。他们向厂里反映,得到厂里的回复是,会给他们转,但人数众多得分批转。就此没有下文。

  2002年,抚顺铝厂效益下滑。集体职工开始下岗。刘国民便在这时下岗。

  刘国民这些集体职工又开始向厂里反映问题。他们要求厂里给说法,为什么集体职工先下岗。接着问题又绕回到10年前,为什么1992年不给他们转合同工。

  2003年,副厂长黄永纯告诉集体工谈判代表廖和平,“如果把你们转为合同工,全民固定工工资每人要降50元。”

  上述说法也得到抚顺铝厂一名不愿具名的管理人员的证实,“当时工资总额是定额的,如果把集体混岗职工转为合同工,无疑要增加开支。”

  对此,记者多次致电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应该问询抚顺市国资委。国资委下属部门改组处一名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太复杂,涉及一个统一口径的问题,不便回答。”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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