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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国企改革陷认识误区屡屡走偏:一混就灵太离谱(2)

2014年06月24日 09:1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缺乏配套措施 避免“戴帽”改革

  “现在社会对改革呼声很高,但缺乏细则指导,走得快了被认为是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走得慢了被认为是利益固化、保守,企业自行探索承担了很大压力。”

  上海天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祝波善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必须要避免“混合所有制”沦为一个“帽子”。新一轮的改革是一件系统工程,牵涉到国资监管部门的功能调整、企业分类监管、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国有资产投资公司的组建与改造、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等。没有这些系统的设计,新一轮的改革效果将大打折扣。要避免为了实现混合所有制的要求,进行简单的交叉持股、简单的股权多元化。

  一位央企负责人直言:“现在社会对改革呼声很高,但缺乏细则指导,走得快了被认为是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走得慢了被认为是利益固化、保守,企业自行探索承担了很大压力。”

  季晓南建议,应从四个方面积极推进改革:一是抓紧制定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文件,搞好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指导。

  二是抓紧起草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文件和规定,为发展混合所有制提供依据和规范。对于混合所有制的具体形式和推进方式,不同领域和行业国有资本的比重等,有必要专门制定一个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具体文件,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具体思路、发展重点、实施方式和配套措施等。

  三是地方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或本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具体方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还是要调动两个积极性,既要有中央的总体要求和原则,也要鼓励地方和企业积极探索和试验。

  四是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改革意见,为发展混合所有制创造良好条件。要推进混合所有制更好发展,有关部门也应根据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改革方向和要求,积极搞好配套制度改革的意见制订和方案设计。

  一些专家和企业人士认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部门还必须加紧研究现行的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和分配制度如何适应发展混合所有制的要求;资产规模巨大的央企如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批困难企业无人问津如何改革;资本市场如何支持混合所有制发展、解决国企“一股独大”以及国资监管体制如何调整等问题。

  员工持股改革需走出三重“阴影”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中,一些央企和地方国资监管部门及大中型国企对实行“员工持股”热情较高,把实行管理层股权激励、中层骨干和技术骨干持股以及全员持股等员工持股改革,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方式。但是,鉴于此前搞员工持股出现的弊端及国资流失“后遗症”,社会对员工持股问题敏感度高,各方期待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摆脱员工持股改革的重重阴影。

  中国建材集团、中石化集团等不少企业均表示将在下一步改革中试行员工持股。地方上,安徽省提出通过“员工持股转换一批”的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贵州启动的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贵州省建工集团董事长陈世华告诉记者,他们急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和突破口,建立国有法人、外来投资者、经营者及员工共同投资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激活企业发展动力。他们在企业组织了调查问卷,希望实现混合所有制的占多数,支持员工持股的占大多数,同时希望国资参股的也占大多数。

  受访各方普遍认为,实行员工持股对于激发新一轮国企改革动力、深入开展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增强企业活力、增加职工财产性收入以及形成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表示,国有股、民营或外资股加上内部管理骨干持股构成“三足鼎立”的结构,这样的结构相互制衡,可以把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潜在的阻力变成动力。

  一些曾搞过员工持股的企业及仍在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对员工持股话题也是“讳莫如深”。部分受访企业领导者、学者也表示,员工持股改革仍需走出三重“阴影”。一是担忧“细则未定,半路叫停”。不少计划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纷纷表示担忧政策不定再次遭遇“半路叫停”;二是担忧员工持股“后遗症”。一些搞过员工持股的企业出现了员工股份退出难、员工股东利益保障难的“后遗症”;三是担忧国资流失“恐惧症”。主要是担心由于监管没有跟上而导致国资流失,特别是一味推行管理层持股,有可能将改革变成少数人的瓜分盛宴。

  受访国资监管干部、企业领导者、专家等建议,在中国国情下,社会对员工持股问题敏感度高,试行员工持股须谨防几个“雷区”。

  首先,避免细则不明盲目“抢跑”。一些企业和国资干部认为,截至目前,针对员工持股,国家层面上仍没有形成系统的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各地目前出台或拟出台的员工持股政策都较为原则,一些企业对如何操作“心里没底”。他们建议尽快由国家层面制定员工持股规范和细则,指导各地有序试点,避免因盲目“抢跑”造成被动。

  特别是应注重员工持股退出机制建设,防止持股成为特定一批人的固化利益。否则,随着企业员工和管理层的新老交替,将不可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摩擦。

  其次,避免员工持股福利化造成“大锅饭”。针对一些企业有把员工持股政策片面当成福利分配的倾向,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说,持股是给员工戴上“金手铐”,既体现对风险承担的责任,又能让员工个人价值得以彰显。从以往股份制改革来看,平均的、普遍的员工持股不成功,容易形成大锅饭,且企业分红压力大。他认为,与全员持股相比,采取管理层和技术骨干持股有利于稳固公司核心团队,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此外,一些企业人士认为,搞员工持股宜分类分层分步稳妥推进,避免出现员工持股“一窝蜂”。他们建议,可在人力资本突出的科研类企业、竞争性强的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先行先试,而资源型、政策性、垄断型较强的行业应慎重。

  (本稿件由记者梁鹏、王炳坤、何宗渝、杨玉华、梁晓飞、何欣荣、闫起磊、张舒宁采写)

  (经济参考报)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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