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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严防企业违法排污 下发多份文件加强监督检查

2014年06月26日 14: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为应对汛期强对流天气对环境安全产生的不利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连续下发多份文件,指导各地做好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广西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各地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重金属污染隐患、跨省河流污染隐患、跨国河流污染隐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尾矿库污染隐患、危险废物污染隐患、沿海陆源溢油污染隐患作为重点排查整治内容,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责令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要围绕防范重点,组织力量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关注汛期企业污水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警惕排污单位利用汛期掩护,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违法排污;督促涉危险废物企业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防洪防涝工作。

  要加强水质监测预警,重点对饮用水水源地上游河段、企业密集河段、环境事件易发多发河段进行加密监测,充分运用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密切关注异常情况,及时发现环境问题。

  自治区环保厅同时要求,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准备。强化应急工作的人员和物资保障,安排专岗专人负责应急值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确保环境应急处置和应急监测的交通、通讯、仪器设备处于临战状态,及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还设立广西环境应急QQ群,及时指导各市环境管理机构联络人共同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昌苗苗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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