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严查汛期企业超排 环保部门24小时值班
2014年06月26日 14:31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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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辽宁省葫芦岛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环保部门24小时值班,严查企业在汛期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迅速开展环境安全风险检查,重点检查靠近水体、环境风险较大企业的环保设施安全状况及辐射环境安全情况。结合汛期特点,加强环境执法,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情况,特别是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监控,防止排污企业利用汛期水大恶意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对环境违法企业给予严厉查处。
同时,加强汛期水质监测,重点对平山水源、乌金塘水库两个饮用水水源及辖区内河流水质进行监测,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功能区要求。
《通知》指出,环保工作人员要针对汛期特点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应急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遇到突发环境事件时反应迅速、行动及时、处置得力。 张勇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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