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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环境诉讼门槛将降低

2014年07月01日 10:1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司法专门化已成为环境资源审判领域的新任务。

  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闭幕。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免决定,任命郑学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任命林文学、杨永清为副庭长,任命王旭光为副庭长、审判员。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已在6月中旬挂牌成立。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有利于维护公众环境权利、制裁环境犯罪和依法行政。同时,提起环境案件诉讼的门槛也会越来越低。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16个省、直辖市设立了超过130个环境保护法庭。地方性的环境保护法庭发展相对较快,但是,国家层面一直处于缺位状态。

  对于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副主任王凤春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当前环保的要求,推进司法改革的一个方面。”

  “有专业的司法人员,有懂得环境法律的法官,使环境案件的审判能够更公正、公平,有利于公众环境权利的维护,有利于制裁犯罪,有利于环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王灿发说。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业界专家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进一步放开寄予厚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曾表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应把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作为突破口和着力点。

  王灿发认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范围会越来越宽,最后应该是让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因环境问题提起诉讼。

  实际上,新的民事诉讼法中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就有较为宽松的规定,但是由于多重现实原因影响,公益诉讼的推进并不能令业界满意。

  王海军说,“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后,对这些 (环保)案件的受理和之前民诉法的规定,有很好的实践,意义非常重大。”

  当然,在环境公益诉讼是否放开的问题上,业界也存在一些争议。包括一旦诉讼门槛大幅下降后,会不会出现环境案件的滥诉问题等。

  对此,王灿发透露,受相关政府部门的委托,其正在起草一份新环保法之下环境公益诉讼困境与出路的材料。

  “现在虽然有法律规定,但还是有很多问题要解决,如果不解决,公益诉讼还是提不起来。”王灿发说。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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