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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铅行业准入管理更规范 先进产能占50%以上

2014年07月01日 11: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环境保护部、工信部等部门于2012年8月发布《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条件》)、《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铅酸电池和再生铅产业发展。《条件》发布实施一年多来,再生铅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

  日前,环境保护部、工信部联合公告了第一批符合《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榜上有名。2013年,这两家企业再生铅产量合计为26.61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17.7%。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再生铅产业现有产能(含生产和在建)300万吨以上(不含非法小冶炼产能),产业先进产能利用率超过50%。2013年,全国再生铅产量150万吨,同比增长7.1%,占当年精铅消费量的30%以上,再生铅产业已经成为我国铅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3]51号),到2015年年末,再生铅行业将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在全国支持改扩建10个5万吨以上的再生铅项目示范工程,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逐步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环保核查、再生铅行业准入政策之间的衔接,指导再生铅企业抓紧申报行业准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将于7月下旬组织召开再生铅企业行业准入审查培训暨废铅酸蓄电池湿法处置技术研修班。 尚辉良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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