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农村有了环保轻骑兵
干净整洁的办公室,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备俱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责任分解上墙公开,印有“环境监察”字样的执法工作车在办公楼门前待命,4位工作人员身着统一制服,紧张有序地工作,这是笔者在辽宁省锦州市所辖的北镇市青堆子环保中心所看到的一幕。
青堆子环保中心所在成立短短半年时间内,每周一次的全面环境监察决不含糊,不仅取缔了两家污染严重小企业,还责令18家小企业对治污设施进行整改。7起环境信访全部妥善处理,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无一人越级上访。收缴排污费18.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93%。今年四月,青堆子镇青堆子村被辽宁省环保厅评为“辽宁省生态示范村”。
农村环保工作点多、面广,仅靠县级环保局和乡镇环保助理的远程疏线联系,已经完全不适应农村发展的现状。从2013年起,锦州市正式启动了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工作。在市县两级环保、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4县设立了20个环保派出机构,配备正式编制工作人员88名,管辖110个乡镇(街道)1318个村(社区)的环保工作,用一年时间实现规范化运行。
黑山县励家环保分局设在镇政府院内,镇党委书记吕振兴对这个“新邻居”频频称赞。现在镇政府的所有引资项目,在意向洽谈阶段,就要向环保分局征询意见,看看是不是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落户办手续的项目,环保分局更是在第一时间内,拿出初审意见,亲自帮助企业和政府向上级部门沟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审批流程。
短、平、快是锦州乡镇环保机构工作最突出的特点。县级环保局减政放权,将环评审批初审、排污许可初审、非重点源排污收费、现场监察执法等权力和职能下放给乡镇环保所或环保分局,让环境执法和服务的触角最大限度地向农村、向基层延伸,极大地提高了执法监管的效能,更方便了企业和人民群众。
活跃在厂矿企业、穿梭于田间地头、奔走在乡里乡亲,有了这样一群环保“轻骑兵”,锦州农村环境监管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乡镇环保机构成为环境保护的前沿哨。经过省、市、县组织的岗位培训,这些乡镇环保工作人员掌握了环境管理的多项行政技能,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摸索,他们对管辖范围内的污染源“家底”说得清,对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管得住,对人民群众的合理环境诉求办得到,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锦州市环保局还建立了服务台账制度,各机构将所有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反馈结果详细记录在案,确保每件事情都有据可查。今年以来,已累计受理解决了20多个问题。
此外,定期向市局汇报重大问题制度,有力确保市局对乡镇派出机构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考核评比制度将乡镇环保派出机构的档案管理、执法程序、便民举措、工作业绩等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对优胜者实行以奖代补,有效激励了基层的工作干劲。 ◆本报通讯员邹月明 丁国军 记者丁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