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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按新法处罚排污企业

2014年07月04日 14:2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出发!”随着市环保局长蒋茂芳一声令下,湖北省荆州市贯彻落实《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零点执法”于7月1日零时正式启动,展开了“向污染宣战”的又一行动。

  7月1日零点,湖北省环保厅督查组会同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行风评议督导组及5家主流新闻媒体,共有约70人参加了此次“零点执法”。出发前举行了简单的启动仪式,蒋茂芳在讲话中强调,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坚决给予严厉惩处,以强大的声势,坚定的决心,坚决向污染宣战。

  荆州市“零点执法”共分5组,每个小组由1名环保局副局长带队,配备3辆执法车辆、1套移动执法系统,组员14人左右,由监察、监测、新闻媒体、行风评议督导员等组成。记者跟随第三检查组前往湖北拍马纸业有限公司、荆州市华鑫纸业有限公司及荆州市山鹰纸业有限公司3家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华鑫纸业生产设备因限期整改未进行生产,检查组对另两家企业的排污口进行水质取样,并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运行台账等。

  当晚,荆州市共检查了中心城区和周边县(市、区)20家企业,对11家企业进行了现场取样,现场初步发现7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此外,荆州市各县区环保部门也同时开展了“零点执法”,共检查辖区内企业58家。水质样品检验报告出来后,将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立案,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整改及处罚,坚决维护环境执法权威。

  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工作人员表示,《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全省高度重视、老百姓共同关注的大事,这次全省范围内同步开展“零点执法”,就是要大力宣传和贯彻《条例》,让《条例》成为惩治环境违法的最强法律武器。

  高原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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