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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经济责任审计纲要 生态环境纳入审计指标

2014年07月09日 12: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湖南省近日出台了《经济责任审计纲要》,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制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列为重点关注领域。

  据悉,审计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耕地保护和国土征用责任、矿产资源开发责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责任等。

  其中,水、气等质量等级变化情况,城市污水处理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变化情况,环境治理效果及生态保护地面积及占辖区土地总面积比例的增减变化情况等公众关注的问题将作为生态环境审计的重点。

  在耕地保护和国土征用责任方面,湖南省将重点审查是否存在突破耕地红线、违规征用耕地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违规征地用地和土地闲置等问题。

  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责任方面,重点关注土地和矿产出让税费征收以及水资源等征收情况,重点检查违规减征、免征、返还自然资源使用税费的问题。此外,矿产资源开发责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出让“两权”、违法开采造成环境损害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资源浪费和环境损害问题,审计部门将向干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约谈和问责建议,并实施责任终身追究制,这有利于增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管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以科学方式促进经济发展。

  湖南省一些县级领导干部表示,对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不陌生,但把生态环境纳入离任审计指标,却是新鲜事。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把关,给施政行为戴上了保护资源环境的“紧箍”,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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