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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下放差别电价等管理权限 可据实际提高标准

2014年07月15日 11: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为推进各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和节能减排工作,河北省日前决定将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管理权限授权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和扩权县(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政府要求,各地对淘汰类、限制类设备用电、用水和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产品(工艺)用电,在现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加价标准。同时,各地应建立执行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企业的纳入、退出机制和相关统计台账,完善配套政策,并按季度报告执行情况。各地供电、供水企业(水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当地确定的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惩罚性电价加价标准执行,并按月将加价电费、水费征收情况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

  有关负责人表示,向下授权可以调动地方政府执行差别电价、水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积极性。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范围更宽、加价更高的执行标准,倒逼相关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甚至转产或关停。

  统计显示,2013年,河北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由108家减少至32家,累计征收5.4亿元;执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的企业由99家减少至4家,累计征收1.6亿元。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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