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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建民用建筑至少绿色一星

2014年07月15日 13:3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以下简称《三年计划》)日前发布,从今年下半年起,上海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到2016年,外环以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凡技术上适合的,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新建筑绿色一星是起点

  根据《三年计划》,“绿色一星”只是未来上海新建民用建筑的“起点”,在黄浦外滩滨江、徐汇滨江、崇明县、临港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等全市8个“低碳发展实践区”,以及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等6个“重点功能区”内,新建民用建筑至少50%要达到“绿色二星”及以上标准。单体建筑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也要至少达到“绿色二星”标准。

  据悉,为了保障新建建筑绿色化,上海将在建设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立项审查、规划审批、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验收备案等各环节,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相关强制性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设计项目,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强化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管理,对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绿色施工方案建设的项目,不予备案,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逐年提高

  《三年计划》的另一个亮点是提高新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明确规定,各区县政府在本区域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的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2014年不少于25%;2015年不少于50%;2016年,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比例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为了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上海将围绕建筑安全和质量,加快建立装配式建筑项目“从工厂到现场、从部品件到工程产品”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制度。

  既有建筑降耗有目标有奖励

  除了对新建建筑绿色化做出明确规定,《三年计划》还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制定目标。《三年计划》指出,上海要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健全和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机制,力争至2016年底,三年累计完成7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其中,改造后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0%及以上的达到400万平方米。并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因地制宜改善既有居住建筑能耗水平。

  为完善能耗监测系统,上海将加快实施对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与能耗监测平台的联网传输。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1+17+1”(1个市级平台、17个区级平台、1个市级机关平台)能耗监测系统,实现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实时监测及数据上网传输。

  此外,上海还强化政策激励,在政策期限内,对符合示范要求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由市级财政给予6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示范项目,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市级财政再给予20元/平方米配套资金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改造投资额的50%)。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蓓红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全市已建和在建绿色建筑项目110多个,总建筑面积超过350万平方米,上海已成为国内绿色建筑建设规模、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三年计划》的发布,预计将进一步提高上海建筑的绿色化水平和工业化水平,但在“绿化”过程中,要注意避开盲目的“技术崇拜”,选择最适合的绿色建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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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有砌块建筑、板材建筑、盒式建筑、骨架板材建筑、升板和升层建筑等种类。

  目前我国采用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中将绿色建筑按“绿”的程度从低至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标准。其中,公共建筑绿色一星标准须符合以下条件:节地与室外环境共6项要求中符合3项,节能与能源利用共10项要求中符合4项,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共6项要求中符合3项,节材与材料利用共8项要求中符合5项,室内环境质量共6项要求中符合3项,运营管理共7项要求中符合4项。公共建筑绿色二星、三星要求符合的项数要求则依次更多。 记者蔡新华 见习记者刘静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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