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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居民生活用气将实行阶梯价格

2014年07月15日 14:02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参与互动(0)

  日前,河北省物价局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出台了河北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指导意见。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意见要求,各地在确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时,要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

  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对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政策。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年度用气量未达阶梯气量标准跨年不结转。实施阶梯价格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同时,对低收入家庭增加补贴或减免优惠,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河北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工作步伐,所有已通气城市在2015年底前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可在2014年底前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各地在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工作中,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低收入家庭,要采取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气量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调整而降低。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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