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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启动联动机制 政法机关为环境执法撑腰

2014年07月24日 15:28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周雁凌 董若义济南报道 山东省政法委、省环保厅日前联合召开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成员单位分工意见,全面启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为环保行政执法“撑腰”,合力守护生态环境。

  去年以来,山东省环保厅与省公安厅建立了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和机构,全省各市也建立了相应的机制和机构,有力提升了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效率。今年4月,山东省首次召开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座谈会,确定建立联席会议,提升环境监管效能。截至目前,山东省环保厅、公安厅已先后开展8次联合执法行动,各地共同组织了26次区域性联合整治行动。

  把政法机关服务环保摆上突出位置

  “总体来看,山东环保工作有喜有忧。喜的是,流域治污尤其是南水北调沿线治理可以交出合格的答卷,全省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11年持续改善;大气污染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上半年,全省17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了14.4%。忧的是,全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在环保行政执法方面,亟须政法机关的支持和保障。”在联席会议上,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说。

  山东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丛大鸣指出,近年来,山东省政法机关不断加大执法司法力度,为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政法保障。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地方的大局意识、执法水平、工作力度还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政法机关与环保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够畅通、不够紧密,环境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司法审判等还没有形成合力,群众的环境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影响了环境执法实效。

  “必须把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力求实效,为建设生态山东提供有力的政法保障。”丛大鸣说。

  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成员单位分工意见,要求省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环保厅等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尽快研究制定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移送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等系列工作规定,确保服务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有的放矢解决五大问题

  针对环境案件执法司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联席会议提出了当前政法机关服务保障环保工作首要解决的五大问题,要求各级政法机关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推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要解决环保司法门槛高的问题。会议指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由于环保执法人员对刑事法律不熟悉等原因,影响移送案件工作。为此,要加快研究完善环境犯罪案件的立案、批捕、起诉条件以及相关工作规定。

  要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由于各地公安机关对移送证据材料、时间、回复内容要求不一致,造成执法办案存在脱节,个别地方的环保部门对公安立案侦查的案件存在消极应付和推诿现象,影响了对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打击效果。对此,要适时研究制定环境犯罪案件移送的相关规定,规范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移送。

  要完善联勤联动执法机制。目前,山东省环保、公安两部门已经建立了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和机构,会议要求进一步发挥这一机制的优势,建立公检法与环保部门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经常性的联勤联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组合拳”。

  要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针对群众负担不起律师费和鉴定费,打不起官司、不敢打官司的问题,要适时出台专门意见,支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建立完善环境污染案件司法救助机制。

  要加强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工作。适时提请省人大修改省司法鉴定条例和管理办法,加强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规范环境司法鉴定收费,健全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机制,为环境执法司法提供证据支持。

  同时,山东省政法委还将牵头组织联席会议成员部门,联合开展环保案件警示宣传,及时向社会通报环境犯罪典型案件。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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