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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

2014年07月29日 20:18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环保部等六部委公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细则》:三大重点区域内,城市PM2.5年均浓度如果不降反升,该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将得0分,相关地区主管领导将被约谈。

  这次新发布的《考核办法》是对今年四月国务院颁布的“最严格”治霾考核办法的补充和细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除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指标外,其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大气治污、机动车污染防治等10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同样是“考试范围”。两方面考核指标,分数较低一项决定最终评分结果。这要求地方既要治理源头,也要看到改善实效。

  环保部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从考核指标的体系设立上来看,不光是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而且要靠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而(地方)环境质量改善的越快,也意味着地方在产业结构调整,整个环境体系建立,监督体系建立等各个方面做的更好。

  环保部,监察部等相关部门将对各地进行常规性督察,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环保部副部长翟青:我们要在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性的督察,重点是对地方政府的贯彻落实情况(大气十条)进行检查监督,通过这种督政方式使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这个规定落到实处。

  考核办法中还明确,如果当年地区空气质量,也就是Pm2.5或PM10年均浓度不降反升,该区域考核将计0分,也就是不合格,不但会面临环境限批,其主管领导还将被中央约谈,这给地方戴上了双重“紧箍咒“。

  柴发和:最重要因为执行不好的地方,要约谈地方主管的。我认为这样的措施会让各地都把大气污染治理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 (记者杜希萌)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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