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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筑垃圾出路在哪儿?

2014年08月06日 11: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吴玲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

  乱倒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和自然景观,而且污染空气,给市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严重影响。大部分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往郊外,填埋在沟壑湖塘等地区,自行消纳。但一些人贪图省钱方便,随处乱倒,有关部门不得不进行二次处理,既浪费人力、资金,又会在清运过程中产生遗撒和粉尘、灰砂等,造成环境污染。

  杜绝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减少由建筑垃圾形成的环境污染,要从以下着手:

  首先,加强建筑垃圾立法,完善法律制度。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完善,可依据的是2005年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行法规中的标准和规定已渐渐不适应日益加重的建筑垃圾容量治理工作,加之建筑垃圾再循环利用不够,处理能力不足,不能给建筑垃圾一个有效的处理方式,所以很难堵住乱倒建筑垃圾现象的发生。

  其次,规范建筑垃圾在工程建设、施工、运输等全过程中的管理,真正从源头上依法整治。一般建筑垃圾是建设工程所产生,而建设工程需经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许可,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先期对建筑垃圾的产生纳入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制约开发商和建设施工单位,确保其将建筑垃圾交由具有专业运输资质的企业进行清运。

  第三,加强监管,加大违法乱倒垃圾打击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如对申请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经审查核准后,发放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严格执行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承诺书等。对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的建设和施工单位,不予办理有关规划和建设施工许可;对未经核准处置、运输建筑垃圾,以及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的单位或个人运输的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企业和车辆进行监督管理。

  此外,政府、企业应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研究合作,探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以及建筑垃圾管理新模式,研制建筑垃圾原地资源化利用新设备。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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