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加强饮用水源地应急处置
◆倪云 闫艳
为了确保饮用水安全,饮用水水源地发生异味等事件后,所在地环保部门必须立即启动各项应急措施,尽量在最短时间内化解事故危机。
江苏省靖江市水源地处于开放式管理状态,化学品运输、沿江化工仓储及上游来水水质等安全隐患众多,水源地外环境风险压力巨大。针对这些情况,为切实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靖江市环保局深入总结反思,提出了一揽子对策措施。在解决近日发生的一起饮用水水源地异味事件上,取得了较好效果。
首先,完善应急预警体系,构建风险防控工程。
一是科学调整预案,完善应急体系。此次事件暴露出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不尽吻合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联动等预案内容,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程序,有效预防、减少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
二是坚持预防为先,构建防控屏障。建立水源地风险源管理系统,落实风险源的主体防范责任。完善水源地自身综合风险防范体系,海事部门要加强水源地周边昼夜巡视,水利部门要严格监控入江河流的水质变化,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水源地及上下游的水质监测,全力保障水源地取水不受影响。
三是加强协调联动,妥善应对突发事件。环保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专家分析评估,加强与水利、住建、交通、海事、卫生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协同开展原因调查和处置工作。要强化流域上下游地区之间应急联动,做到应急防范一条心、应急指挥一盘棋、应急监测一张图、应急物资一体化。
其次,强化环境监督检查,加强水质分析研判。
一是突出防控重点,加大专项检查。按照环境保护部、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要求,对长江靖江段开展专项巡查,重点对沿江化工企业、沿江物流企业的生产生活污水排放,码头前沿的雨水排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主要入江河流沿线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长江堤岸及入江河道两侧的非法倾倒和排放污染物,界河等跨辖区河流交界断面上下游沿线企业的污水排放等6个方面进行严格监管。
二是加强常规分析,增加监测频次。环境监测站在原有监测频次上,再增加两次全分析,即丰期、枯期、平期各一次,全面掌握长江靖江段水质状况。加大对靖江市的长江过境断面和河流交界断面的监测频次。水利部门加强对入江河流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同时,环保部门对所有河流进行监督监测,及时比对监测结果,共同研判水质污染情况。
第三,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预警水平。
一是完善预警方案,增强预警能力。在原有水质预警站方案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水质生物毒性预警,实现预警关口前置。重点把握3个环节:通过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等技术,及时发现水质变化;根据水质变化,开展水质监测,查找污染因子;针对污染因子,立即组织排查,找出并切断污染源。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实验室分析能力。购置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仪、固相萃取仪等,增加分析项目,为水质研判创造条件。
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培育监测科研团队。增加环境监测人员,引进高级技术人才,组建监测团队,提升监测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