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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配套立法防治滇池污染

2014年08月06日 11: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云南省近日就滇池污染防治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应楠强调,依据新修订的《环保法》,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要抓好云南省环境法规清理修订的准备工作和新法的配套立法、执法工作,为严厉打击滇池偷排行为提供有力依据。

  《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滇池保护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迈上了新台阶。通过开展滇池保护区分级保护、设立滇池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滇池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包括偷排污水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矛盾亟待解决。

  杨应楠指出,要加强立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强化日常监督,保持打击违法排污等行为的高压态势。

  同时,要以新修订的《环保法》为契机,做好有关法规、政策的衔接工作,抓好下一步新法的宣传、贯彻等工作。

  杨应楠建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结合《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执行情况和滇池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并针对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进一步推进滇池水体污染防治工作。

  杨应楠强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要抓好云南省环境法规清理修订的准备工作和新修订的《环保法》的配套立法和执法工作,为严厉打击滇池偷排行为提供有力依据。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做好人员、资金、设备的保障工作,合力做好滇池保护工作。记者蒋朝晖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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