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厦门制定新环保法实施方案

2014年08月06日 11:17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福建省厦门市为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和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结合厦门创建生态市的工作,特别制定2014年学习贯彻宣传新修订的《环保法》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厦门市环保局党组中心组近期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讨论,并研究提出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保法》的具体措施。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内部组织两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厦门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将参与各挂钩分管单位的集中学习讨论。同时邀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或人大法工委的相关专家举办专题辅导课。

  实施方案还安排了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组织重点排污单位法人代表和环保专员进行培训,邀请相关专家讲授新法,并要求组织市控以上排污单位学习培训,各行政区组织区控排污单位培训。

  在社会层面上的宣传上,一方面要求组织宣传《环保法》进社区,提高群众环境法律意识,组织环保志愿者进入社区分发《环保法》读本,开展普法宣传。

  另一方面加强媒体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移动短信等方式宣传新修订的《环保法》,每月编辑一条宣传新法的短信发放给市民;年底前结合厦门创建生态市的工作,制作一组新法宣传公益广告,在厦门电视定时播放,在《厦门日报》进行专版问答宣传,以及在厦门市环保局网站上宣传环境法律法规及生态文明理论知识竞赛等。

  实施方案中还要求厦门市环保局成立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环保法》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学习宣传全过程管理,及时留存各类文件和影像资料,建立档案。做好新法实施前的基础工作,研讨建立贯彻实施意见,建立与新法相配套的各类执法和管理机制,确保新法学习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形成长效。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