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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立法保护黔中水利枢纽

2014年08月13日 15:2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近日提请审议,贵州将立法保护黔中水利枢纽。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于2009年11月30日在六枝特区牛场乡黔中村木底上寨正式动工兴建。这是目前贵州最大的跨流域调水水利枢纽工程。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以城市供水、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建成后可向贵阳市、安顺市、贵安新区以及其他5个县、36个乡镇提供饮用水,解决36.4万头牲畜饮水和65.14万亩耕地灌溉。

  草案提出,应当在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边界设立界桩、界碑等保护标志。

  在保护范围内,取土、开沟、开荒、采石、采砂、打井、钻探、设立生产易燃易爆或放射性危险品,以及在输配水渡槽、隧洞等保护范围内盖饭、筑坟、行驶车辆,或者在地下输水管道、暗渠管理范围边界外延5米之间区域内种植深根植物,或者移动、覆盖、涂改、损毁标志物,在工程专用输电、通信线路上架线接线的,都将受到处罚,罚款金额从1000元~5万元不等。

  在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影响工程安全与政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将被处以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侵占、拆除、损毁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则将被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新建跨越、穿越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的公路、铁路等,其管理部门或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保护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安全的防护设施。

  黄运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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