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公布三项减排监测要求 一项不达标考核通不过

2014年08月14日 10:54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河北省日前要求,各地要保证辖区内企业对主要污染物的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不低于80%、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

  这是河北省环保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的内容。《意见》同时明确,三项总量减排监测内容中任何一项不达标,总量减排考核将被“一票否决”,认定为未通过考核。

  《意见》提出,各市环保局要指导辖区内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含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制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市级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协助开展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培训。

  据了解,河北省将建立“月通报、季总结”制度。省环保厅在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进行全省排名和通报。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

  河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工作消极、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连续3个月以上排名靠后、差距较大的市环保局,将按情形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