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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原依法取缔非法电镀厂

2014年08月14日 11: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山东省平原县环保局、公安局日前采取联合行动,对隐蔽在王杲铺镇废弃厂房里的一处小电镀厂进行突击检查并予以查封,企业负责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而被批捕。

  据了解,电镀厂采用酸洗、电镀锌等简单工艺生产万向轮配件,无环评等合法手续,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酸、废液直排地面,属国家明令禁止和取缔的“十五小”企业。经监测,企业排放污水属强酸性,总铬浓度超标准值7倍,根据“两高”司法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等严重危害环境的污染物超标三倍以上的,即构成污染环境罪。目前,企业负责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房德进 刘蕾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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