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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区推出环保信用考评机制 “十招”监管红牌企业

2014年08月14日 11:2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南沙日前正式出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10招从严监管红牌企业。据悉,广州市南沙区环保局日前制定出台了《南沙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计划在全区推出企业环保信用考评新机制,对企业环境保护信用分红、黄、蓝、绿4个等级进行差异化管理,并将其与企业的奖惩措施直接挂钩。

  8类企业纳入监管体系

  本次纳入环保信用评价体系监管范围的企业共计八大类,主要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排污企业。具体包括:国家、省、市重点监控企业,纳入环境统计范围内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50%及以上的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两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以及省、市环保部门确定的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其他企业。

  企业环境信用评级每年度评价一次,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个方面。企业环境信用由高到低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4个等级,分别用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

  14种违法违规直接挂红牌

  企业存在14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直接评为“环保不良企业”。这些行为主要包括: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非法排放、

  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此外,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也将被亮“红牌。

  环保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目的是希望改变以往企业违法成本太低,造成违法现象屡禁不绝的局面。

  10招从严监管红牌企业

  为解决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的现状,《办法》将采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其中,绿牌企业、蓝牌企业将在办理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安排环保专项资金、争取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等方面,获得政府方面的诸多扶持。

  相反,被挂红牌的“环保不良企业”,则将面临环保部门的10大监管措施。其中主要包括:从严审查其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加大执法监察频次;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审慎授信,在其环境信用等级提升之前,不予新增贷款,并视情况逐步压缩贷款,直至退出贷款;同时,建议保险机构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等。

  对造成环境污染严重的排污单位,由环保主管部门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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