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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兴安:央企高管薪酬改革 须防范暗度陈仓

2014年08月26日 10:36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央企薪酬制度改革是新一轮价格、税收、财政及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要配套改革。8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吹响了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号角,会上通过的两个与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有关的文件意味着央企改革进入到触及利益的实质性推进阶段。

  近年来,央企高管薪酬一直备受社会争议,其普遍存在的问题有三方面:一是高管的职务消费,二是高管的高额薪酬,三是薪酬信息不公开透明。笔者认为,职务消费制度,无论从企业经营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都缺少合理性,应当取消。

  来自同花顺的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4月28日,2013年年报收官,A股上市公司中披露总经理薪酬的央企共计323家,这些上市央企总经理的人均薪酬达到77.3万元,同比上涨4.33%。而央企员工的平均年薪普遍才10万元。

  笔者认为,央企高管薪酬改革须防范暗度陈仓,既要规范“前门”,更要堵住“后门”与“侧门”。央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应由其经营业绩和贡献大小合理决定,让有能力、能够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效益的人才拿到相适应的薪酬,该高的适度高,该低就要低。同时,国企高管应尽快实现“去行政化”,回归企业家本质。

  首先,央企高管薪酬应与业绩挂钩,真正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从多家上市央企高管薪酬来看,部分公司高管的薪酬高低与公司业绩无关,即便公司出现大幅亏损,高管年薪依然大幅增长。例如,已经退市的央企*ST长油,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59.22亿元,201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20.97亿元。在连续巨亏的阴影下,公司董事兼党委书记丁文锦以及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万锦在2013年的薪酬仍均为52.02万元。分别比前一年上涨近2万元。这种“旱涝保收”的做法不仅违背央企的国有资产定位,甚至直接加剧了社会分配不公。

  其次,用制度规范不合理的央企高管持股等隐性福利。虽然一些上市国企的高管领取“零薪酬”,但查阅年报可发现,零薪酬的高管大多持有大量的企业股票。此外,还有一些国企的福利甚至超出了单纯的薪资额度,比如天价的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奖金、职务消费等。这些都应通过制度尽快清理和公开。

  第三,中央特别对隐性的“职务消费”稳准狠发力,明令提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除了国家规定的履职待遇和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标准的业务支出外,央企高管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对各种“零花钱”更是根除到底,态度之坚决、针对性之强,令人拭目以待。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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