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环保公安联合执法 集中解决区域突出问题
2014年08月26日 14:2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陕西省环保厅日前与公安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在以往的环境执法中,由于环保部门权限、执法手段有限,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大量存在,严重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和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此次环保与公安部门联手,有利于增强陕西省环境执法刚性,严厉打击各类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意见》,陕西省环保部门在发现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后,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违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的相关责任人,及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予以立案侦查。
此外,两部门还将开展统一行动,集中解决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段内严重污染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为推动环保和公安部门高效查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意见》还要求陕西省环保和公安部门对衔接配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推动规范严格执法,并将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纳入各级环保、公安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中。同时,将重点加强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有关法律适用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环境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肖颖 普毛毛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