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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环境违法保护生态安全

2014年08月28日 14:42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期提示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环保局与检察院立足县情,共同互动协作,以环保先行、检查介入、惩防并举的机制,共同护航当地生态环境安全。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治理任务重、欠账多,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强烈。目前,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环境监管执法刚性不足、环保执法难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仍然存在。为此,旺苍县环保局与检察院立足县情,共同构建互动协作机制,找准环境监管突破口,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捍卫旺苍县生态环境安全。

  针对东河沿线两旁随意倾倒垃圾现象突出、非法采砂点多、河水污染严重的问题,旺苍县检察院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县环保局高度重视,根据部门职责,及时回复并转发《检察建议书》至县水务局、城管局等部门,提出开展检察、水务、城管、国土、水务、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行整治的建议,将开展此项专项联合执法行为,着重改善东河水环境质量。

  针对城区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旺苍县环保局主动邀请县检察院一同开展专项调研,深入分析查找扬尘产生的原因,监测得知旺苍县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优于国家相关标准,但PM10均值远超国家二级标准,施工扬尘、交通扬尘成为旺苍县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随后将调研情况向人大、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提出由住建、城管、交通、环保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由检察院全程监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治理取得成效。

  针对昝军塑料颗粒厂、旺苍县天合塑料加工厂、牟大友塑料颗粒厂3家未批先建违法生产企业污染环境及旺苍县顺森矿产品加工厂污染投诉矛盾突出的问题,旺苍县环保局主动邀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共同调查、共同检查,共同要求未批先建的3家颗粒厂立即停产,限期拆除生产设备,要求旺苍县顺森矿产品加工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试生产,并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工作。

  针对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旺苍宏达矿业有限公司等环境风险系数较高的重点企业,旺苍县环保局除加强日常巡查频次,更主动邀请县检察院介入监管,对企业环境安全监管提出更高的要求,表明旺苍县对环境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零容忍”的坚决态度。特别是两高司法解释的出台,降低了环境污染罪入罪门槛,旺苍县检察院、县环保局将与县公安局一道,对危及旺苍县环境安全的行为实施严厉的打击。

  针对谭某等13人非法开采地表煤的违法行为,县检察院向县林业和园林局发出10份《检察建议书》,责令行为人补植树木1万余株、恢复林地110余亩,并明确了各级人员的责任,确保成活,使破坏的林地得到了恢复,消除了次生灾害隐患。

  针对青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森林公安立案侦查后,迅速引入部门协作机制,及时召开捕前座谈会通报案情,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县检察院根据案情要求加大打击力度,及时追漏,严查该案收购者、转售者的责任。

  旺苍县检察院通过建立生态环境破坏案件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在依法追究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刑事责任时,要求被告人依法承担民事恢复责任,自觉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针对履行民事恢复责任难以监管的问题,旺苍县检察院联合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等部门在首设生态补偿基地,将案件处罚的补偿行为从裁判书上落地生根。

  这一系列部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环境违法行为,彰显了旺苍县捍卫生态环境的决心,以环保先行、检查介入、惩防并举的机制,共同护航旺苍生态环保事业。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环境保护局 罗华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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