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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2014年09月03日 10:41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笔者日前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六部门已同意将北京市密云县等55个地区纳入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六部门要求,先行示范地区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紧紧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并以确定的制度创新点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取得重大突破,为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有益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部门提出,湖北省、湖南省、贵州省、重庆市的有关地区做好武陵山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衔接,河南省南阳市、湖北省十堰市做好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衔接,地处同一流域的地区应做好相关的协调衔接工作,协调解决先行示范创建中的具体问题。

  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结合工作职能,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对先行示范建设地区予以积极支持,强化调研指导、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凝练推广模式。

  赵超 安蓓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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