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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新政加速落地

2014年09月18日 11:11 来源:中国建设报 参与互动(0)

  国家能源局近日向各省下发《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项目开建时间、园区统一协调、区域电力交易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并要求各示范区方案于9月30日前备案,确保今、明两年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完成。

  通知还提出,各地根据发展条件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纳入今明两年培育重点,编制建设方案;已有示范区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或年底建成不低于2万千瓦的规模,否则取消示范区称号。

  事实上,由于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小而分散,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协调的模式相对可行,企业投资开发积极性高。国家能源局早在去年就已经确定了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将其作为国内分布式市场培育的先锋。

  此外,能源局还要求示范区加强光伏建筑标准、项目备案和电网接入、项目参与碳减排交易等统筹协调机制。

  此次下发的光伏新政特别强调,要继续重点探索分布式光伏电站示范区的开发。要求创新分布式示范区建设,建设规模可按照“先行备案,后追加规模指标”的操作方式,同时允许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冷桦/文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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